一市民反映:很多餐館餐具需要收費,但并未提前告知,禁止自帶酒水、本商場有活動最終解釋權……這些是不是霸王條款?
工作人員回復:在餐飲服務中,經營者在提供一次性餐具時,應該在使用之前明示告知消費者此為收費項目,消費者不愿采納該項目時,經營者應當提供基礎就餐的免費餐具,如果不能提供免費餐具,經營者應當事前告知消費者。
隨著社會的發(fā)展,“霸王條款”也在發(fā)生變化,也有些存在爭議的地方。“本商場擁有最終解釋權”,這是法律法規(guī)明確禁止的;而明示消費者“禁止自帶酒水”不是霸王條款,法院的司法實踐在民事裁判中支持了這個做法。